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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基金委致海外华人学者的一封信
2004-08-26 14:40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致海外华人学者的一封信
  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(以下简称基金委)是基础研究与部分应用基
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,在“依靠专家,发扬民主,择优支持,公正合
理”的工作方针指导下,科学基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不断科学化、规范化,:
在科学界建立了良好的声誉,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。
   在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中,项目评审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~目前基金委
在各类项目的评审中广泛地采用国际通行的同行评议制,取得了很好的效
果,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项国的起点和研究水平,推动学术研究走向国际前
沿,加强国际学术交流,进一步提高评审的公正性,基金委现着手建立海外
评审专家库,诚邀海外优秀华人学者加入评审队伍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一、侯选人产人
   “海外评审专家”候选人由国内外同行推荐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、
领馆推荐、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推荐产生。具有入选资格者也可通过我委网站
下载申报表直接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荐。申报表信息为个人详细简
历。
   筒历应包括有以下内容:本人的基本自然情况和联系方式,本人参加的
项目,本人所获的各类奖励和研究资助;本人发表的论文;特别是以第一作
者身份发表在一些影响较大的期刊杂志上的文章题目、发表期刊、年代、所
在页和页数;本人在学术组织、学术期刊上的任职情况等。
   申请人填好申报表后,用Email发送给基金委国际合作局,同时打印申报
表并签字确认后邮寄到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、入选资格
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作为海外评审专家侯选人:
1、长期旅居祖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(包活港澳台地区)。
2、具有博士学位。
3、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或在某个专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。
4、本专业的研究工作与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的认可。
5、能够阅读中文申请书。
6、愿意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基金委的评审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、评选与聘认
   基金委收到候选人的申报表后按有关遴选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和评选,符
合条件的候选人将作为同行评议人进入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海外评审
专家库”,成为基金委各类项目的通讯评审专家。
在此基础上,入选海外评审专家库的学者自动成为会审专家候选人,经过进
一步评选产生的会审专家视我委工作需要,可能会被邀请回国参加评审
会。会审专家的任期为两年,基金委将为这些专家颁发聘书。

主管部门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
通信地址:  (100085)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
联系电话:(010  )  62327001或62326943
传真:  (  010  )  62327004
Emai1:spbic@mail.nsfc.gov.cn
Homepage:  http://www.nsfc.gov.cn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
   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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